各基层团委、团支部: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积极投身学校“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高水平大学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校园文化建设、学风建设和团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选树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的浓郁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十佳百先”、“十杰百星”、“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委书记”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对象
1.十佳百先:结合“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情况,评选出学校2017年度百余家先进团支部(简称“百先”);十佳团支书(简称“十佳”)所在团支部原则上曾获得校“先进团支部”或“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2.十杰百星: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留学生)。学生个人及学院团委可结合实际按类别推荐申报,经全校师生网络投票产生百名“青年之星”(简称“百星”),从“百星”中遴选产生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简称“十杰”);
3.五四红旗团委:各学院团委、机关团工委;
4.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生、教工团支部;
5.优秀基层团委书记:各学院团委,机关团工委负责人;
6.优秀团干部:团支委以上团干部;
7.优秀团员:具有团籍的在校师生。
二、评选条件
1.百先团支部
(1)结合团支部特点,实现“一团一品”。一、二年级支部需参加过团支部风采展示活动及“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完成“真经乐学”、“实践乐行”、“创新乐研”、“文体乐娱”、“奉献乐善”、“网宣乐E”等六大类主题团日活动之一;三、四年级支部需参加过团支部风采展示暨竞赛活动并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班级团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团支部工作条例》,管理、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生活等内容记载完整和清楚,团员证年度注册、团费收缴足额及时,“推优”“评先”客观公正。
(3)支部氛围活跃,支部具有活力和向心力,团员青年高度团结,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精神风貌好;支部内无团员受到校内外各类违法违纪处分。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卫生宿舍率、文明宿舍率、体育达标率等处于学校先进行列,补考率低。
(5)曾获得“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重点立项的支部优先推荐。
(6)支部积极参加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严格落实“三会”和完成“三个一”的基础上,团员青年“五个一”完成率达到70%以上。
2.十佳团支书
(1)在工作岗位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所在团支部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先进性作用,具有较强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团结带领全体团员青年的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班级团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团支部工作条例》,管理、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生活等内容记载完整和清楚。
(3)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方向,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工作中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敢于争先;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民主务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4)担任团支书职务至少一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各方面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在PU平台建立团支部部落,支部成员加入部落比例不低于支部人数的80%,至少发起并完结一次团日活动。2015级、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团支部书记社会实践学时分别不低于120、80、20(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5)所在支部原则上需被评为校“先进团支部”或“五四红旗团支部”,支部活动活跃、扎实有效,团日活动主题鲜明、效果好;积极参与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做好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工作。支部团员青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精神风貌好;支部内无团员受到校内外各类违法违纪处分。
(6)所在支部积极参加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团员青年“五个一”完成率达到80%。
3.青年之星
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中外学生,凡能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以下某一或某几方面表现优秀者均可申报参评:
(1)思想引领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方向,能引领学生思想潮流,在思辨类、读书学习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能善用新媒体传播正能量的学生意见领袖;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孝老爱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道德品质方面有感人故事或突出事迹。
(2)勤奋励志类:刻苦好学,自身学业优异,且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或经历艰辛,但自强不息,并在学业、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事迹感人;或在学习、生活表现和思想观念等方面有突出转变。
(3)创新创业类:爱科研,爱思考,善于创新,富有创意,并有一定的创新创意成果;或积极参加与本科生相关的学术创新类项目,取得一定成绩;或主动走向社会,积极争取各类实习机会,参与实习类实践活动,富有成果;或是在校期间有创业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和影响。
(4)实践公益类: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在同学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取得广泛的社会好评;或有积极社会影响的先进事迹者。
(5)文体宣传类:爱好广泛,有突出特长,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有一定的领导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有健康时尚的生活习惯,热爱运动,在“三走”、“阳光长跑”,或运动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或热爱旅游,有独特的所见、所闻、所感,在同学中起到一定积极影响。
(6)其他类:在以上各类之外的其他方面有特长、有特别优秀表现。
申报以上类别的2015级、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社会实践学时分别不低于110、75、18(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4.十大杰出青年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格高尚。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勇于进取,成绩优良,为鼓励学生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可酌情放宽成绩要求。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参评学生由百名“青年之星”中遴选产生。
参选“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的2015级、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社会实践学时分别不低于120、80、20,公益服务学时分别不低于8、6、4(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5.五四红旗团委
(1)班子配备方面:团委班子配备整齐有力,兼挂职团干部配备到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重视思想作风和政治作风建设,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较好地完成上级组织下达的任务,工作中做到团结协作、民主务实、能办实事、力求实绩。
(2)组织建设方面:努力加强和改进团支部建设,有完善的支部构建和制度,支部工作活跃、扎实有效,主题活动正常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制度长期坚持,“推优”、评先评优等工作客观公正,起到团结带领全体团员青年的作用。
(3)思想引领方面: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中心,长期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在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拓展人文科学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且形成品牌和特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成才服务方面: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围绕青年成长、成才、成功,卓有成效地开展团的各项活动。通过加强培训阵地(如“青共校”、理论学习小组等)、活动阵地(活动场所、社会实践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青年志愿者活动基地等)等的建设,达到依托阵地吸引和凝聚青年、教育和服务青年的目的。
(5)具体考核办法参照《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学院共青团工作目标》执行。
(6)在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在严格落实“两制”和完成“两个一”的基础上,非毕业班团员青年“五个一”完成率达到70%以上。
6.五四红旗团支部
(1)曾获得校“先进班级”(及以上)称号,满足校“先进团支部”的评审条件,一般不超过30个。
(2)入围团支部风采展示暨竞赛活动决赛并参加全部活动。
(3)所在支部积极参加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严格落实“三会”和完成“三个一”的基础上,团员青年“五个一”完成率达到80%以上。
(4)参选“五四红旗团支部”的2015级和2016级团支部,支部90%以上团员社会实践学时分别不低于110、75。
7.优秀基层团委书记
(1)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政治素质坚定,有较高的理论修养。
(2)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勤恳敬业,为人师表,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所在单位共青团工作扎实有效,成绩显著。
(3)担任基层团委书记或副书记一年以上。
(4)重视团属报刊舆论阵地建设(含网络、舆论阵地),用好微博、微信、PU等新媒体工具。
(5)具体考核办法参照《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学院共青团工作目标》执行。
(6)在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在严格落实“两制”和完成“两个一”的基础上,非毕业班团员青年“五个一”完成率达到70%以上的。
8.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方向,未受过团内外各种处分。
(2)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
(3)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4)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完成全部“五个一”项目。
(6)2015级、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社会实践学时分别不低于110、75、18(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9.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评审标准,并担任团支部支委(及以上)职务至少一学期。
(2)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工作中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敢于争先,取得显著成绩。
(3)密切联系青年学生,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完成全部“五个一”项目。
(5)2015级、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社会实践学时分别不低于120、80、20(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应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推荐,经基层团委审核并汇总后,在3月26日(周一)前将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组宣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级组织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评审,当选的集体和个人于“五四”期间进行表彰、奖励。
3.“十佳团支书”、“十杰百星”的评选办法,以及“百先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名额分配参见实施细则。
共青团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