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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简报第55期

                   “个人交通违法纳入诚信档案”之我见

 

    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值得关注的是,《纲要》明确提出,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也曾经指出,要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纲要》再次强调这一精神,意味着相关工作将得到有力推进。

    对于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多是警示作用大于实际处罚效果。一味依靠警方的处罚,来治理行人违法并不现实,处罚也是为了教育行人。如今,将行人交通违法记录直接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若行人在一定时期内交通违法累计进入行人“诚信黑名单”不良记录,今后其办理贷款、保险甚至就业将受到一定影响。

    在此方面国外早有先例,如:美国依据人的诚信制约人的行为,把交通违章和贷款、保险等紧密联系起来,把违章作为不良记录,从而影响到个人的工作、生活、社交等各方面。又如:德国不仅会将交通违法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保险公司也会根据驾驶员和车主的违法记录调整相关保险费率。这些措施都很有借鉴之处。

    但要使其成为治理交通违法的良药,交通管理部门还得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具体将影响哪些方面列出个一二三,让公众明白,晓之利害关系。更重要的是:着手建立行人诚信档案,交警与银行、社保、人才市场等部门携手,建立一整套信息共享的诚信档案网     

    推行行人交通违法与个人诚信档案挂钩,必须让违法行人明白:因交通违规进入“诚信黑名单”,将使其在购买保险、银行贷款、就业等日常生活各个方面,都会受到影响和制约。如此,才能起到最大的威慑和教育作用。用“诚信黑名单”制约行人的交通行为,并将法治加以合理的德治相结合,才能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约束。

    同时,提高交通要道见警率,组织青年志愿者文明劝导,学校、社会、媒体宣传、教育,把遵守交通规则纳入提高公民素质的内容等工作也不能放松,交通安全教育同样重要。

附,媒体观点: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的确是需要加大惩罚力度,记入诚信档案也是应该的。然而,诚信档案也绝对不是筐,什么都往里面装,那样就会失去权威性。因此,对于交通违法记诚信档案应该有一个“度”。究竟什么样的交通违法事件,或是违害到何种程度才能记到诚信档案之中。如果一违法就记入,那就违背了“罪罚相当”原则。(据四川新闻网:《交通违法记诚信档案需慎重考量》)

  

    不注意交通安全既影响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还损害公共利益,败坏社会风气。 国务院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将纳入诚信档案 ,是提醒违法者要拿信用